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长春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长春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吉省价经字[2001]33号)


长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长春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长物价[2001]165号)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长春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奥林匹克村”(朝阳区幸福街27号,住宅销售面积:52875平方米)平均最高销售价格为建设面积每平方米1837元。楼层参考价格:1层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80元;2、6层为每平方米1800元;3层为每平方米2050元;4层为每平方米2180元;5层为每平方米1970元;7层为每平方米138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