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2年吉林省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吉省价综字[2002]8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省物价局提出了《2002年吉林省价格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方案,认真完成今年的物价工作任务。
2002年吉林省价格工作要点
2002年,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坚持实施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在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结构调整。面对复杂的形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围绕经济工作的大局,积极开展工作。2002年全省价格工作 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全国计划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政府定价和收费机制,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对政府定价、 收费的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治价水平;运用价格杠杆促进需求增长和结构调整,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 环境。
2002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1年上涨1%。
根据全国计划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和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工作部署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要求,继续转变工作职能,以加强政府定价和收费的监管为重点做好2002年的 价格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提高价格预警、预测能力
密切关注价格总水平走势和影响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及时准确地分析市场价格变化;密切关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可能造成的部分商品价格波动和入世后国际市场因素对 我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影响。加强对粮食、肉、禽、蛋和蔬菜等主要食品价格,医疗、居民用水、居民用电等公用公益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监测。对省内个别重要商品价格突发变动 情况,及时作出预警、预测。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