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要在2008年12月底前将实施情况分别报送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
附件:1.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部分单病种名称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就我省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出发点,以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通过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完善医疗价格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自觉落实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工作步骤
(一)选择限价病种。各医院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为前提,精心选择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选择单病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常见病、多发病;二是发病原因明确;三是发病机制清楚;四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五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六是疗效确切,预后良好;七是质量易于控制;八是成本易于核算。同时,各医院确定收治限价单病种的科室要具备以下条件:科主任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科室人员整体素质较高、管理有序、医疗技术过硬、医疗服务质量较好。
(二)确定限价水平。各医院要按以下程序和要求确定本单位单病种限价水平:
一是探索编制临床路径。科学编制单病种的临床路径是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前提。各医院要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根据当前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科学编制该病种最基本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即临床路径。方案要细化到每一个诊疗方法、诊疗项目、诊疗环节等,同时要编制该病种的临床护理路径。
二是测算初步限价水平。根据制定的临床路径,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作为该病种的初步限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