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月24日 实施日期:2003年1月24日)重新发布*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7日)废止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
(深建法[2000]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现将该办法予以发布,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略)
深圳市建设局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条例》,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设监理招标范围和标准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