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方便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保证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各级党委办公室系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项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对干部的考核内容,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的配备和使用,为安监队伍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领导,督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知识普及和职工维权等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同志要亲历亲为,要继续坚持领导同志下基层、下车间检查制度,市级领导同志每两个月一次、县级领导同志每月一次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形成检查、整改反馈台帐。
  各级要大力倡导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平安就是主要政绩的观念。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列入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继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和交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事故的乡(镇、街道),一律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和交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享受年度任何奖励,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有关领导要到市政府讲明情况,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意见》精神,结合本文件,根据自身职责和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和贯彻意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为“平安聊城”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