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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3.项目区所在地域和项目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分析;
  4.建新区规划用途。建新区主要用于城镇及中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项目及新建聚居用地。
  5.拆旧区安排。拆旧区原则上使用已整治且验收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即按项目反映的项目区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整治前、后)、整治规划图、土地置换项目入库表和项目验收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已整治且验收但未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的,必须先进行备案,然后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已整治但未验收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的,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备案,然后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未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组成拆旧区的,应将组成拆旧区的农村建设用地的位置、数量、图斑(附加1:1万分幅现状图),并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由若干单个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组成。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整理地点、整理总面积、新增农用地面积、被整理农村建设用地类型和权属情况、预算整理资金、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承担单位、预计施工完成时间、新增农用地承包落实情况等。
  6.建新区实施安排。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合理安排建新区内的建设项目,促进用地的集约和产业集聚。
  7.建新区、拆旧区农民补偿安置方案。
  8.拆旧区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区竣工验收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9.确定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10.周转指标归还计划。
  11.实施措施。
  (二)规划附件
  1.建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及1:1万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拆旧区使用三项整治指标的,附具整治前后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拆旧区还未复垦整理的,附具拆旧区项目现状图图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
  2.在项目区实施规划中,拆旧区使用已备案三项整治指标的,按要求填报入库表。
  3.拆旧区还未复垦整理的,附土地拆旧区项目现状图图集。
  4.涉及规划调整的,附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建新区拟建项目清单。
  6.建新区及拆旧区勘测定界资料,包括报告及图件。
  第十二条 挂钩规划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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