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3.项目区所在地域和项目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分析;
4.建新区规划用途。建新区主要用于城镇及中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项目及新建聚居用地。
5.拆旧区安排。拆旧区原则上使用已整治且验收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即按项目反映的项目区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整治前、后)、整治规划图、土地置换项目入库表和项目验收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已整治且验收但未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的,必须先进行备案,然后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已整治但未验收备案的三项整治指标的,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备案,然后按照"三图一表一报告"的要求,组成拆旧区。
使用未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组成拆旧区的,应将组成拆旧区的农村建设用地的位置、数量、图斑(附加1:1万分幅现状图),并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由若干单个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组成。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整理地点、整理总面积、新增农用地面积、被整理农村建设用地类型和权属情况、预算整理资金、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承担单位、预计施工完成时间、新增农用地承包落实情况等。
6.建新区实施安排。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合理安排建新区内的建设项目,促进用地的集约和产业集聚。
7.建新区、拆旧区农民补偿安置方案。
8.拆旧区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区竣工验收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9.确定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10.周转指标归还计划。
11.实施措施。
(二)规划附件
1.建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及1:1万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拆旧区使用三项整治指标的,附具整治前后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拆旧区还未复垦整理的,附具拆旧区项目现状图图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图。
2.在项目区实施规划中,拆旧区使用已备案三项整治指标的,按要求填报入库表。
3.拆旧区还未复垦整理的,附土地拆旧区项目现状图图集。
4.涉及规划调整的,附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建新区拟建项目清单。
6.建新区及拆旧区勘测定界资料,包括报告及图件。
第十二条 挂钩规划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