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整合当地公安、建设、公用事业、交通、卫生、水务、环保、供电、供气、石油、化工等部门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等7类处置预案的编制,并组织各部门联合演练,提高区域内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
四、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坚持“政府部署、消防指导、单位实施、社会推广、全民参与”的原则,整合宣传资源,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手段,创立宣传品牌,打造精品工程,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人人提高消防法制观念”的目标。学校要广泛开展参观消防教育基地、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运动会、消防征文、消防演讲会、消防辩论会等活动,使学生普遍受到教育。
(二)巩固宣传阵地,抓好日常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宣传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报道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的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增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专门培训;各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中队密切配合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店、小旅馆、小作坊和娱乐等“九小场所”的责任人进行专门培训。
五、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