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省级有关企业:
现将《四川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省企业和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四川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落实我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出口品牌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市场为导向,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步推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出口名牌培育机制,全力推动我省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广泛发动、支持和引导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夯实出口品牌建设基础;突出我省优势出口产业,以机电、高新技术、新型材料、农产品、传统大宗产品五大产业为培育支持的重点;以市州为基础、省级为重点、国家为核心、国际为目标,分层培育,层层推进,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内外结合的出口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扩大企业、产品、商标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全面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全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力争培育10个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出口品牌;培育100个四川省重点支持的出口品牌;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达到20%以上;自主品牌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比重争取达到20%。本年度确保推荐3个、力争推荐5个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出口品牌,培育评选30个全省重点支持的出口品牌,各市州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标准条件,培育5-10个本地出口品牌,每个市州、行业都有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出口品牌。
三、条件程序
(一)资格条件
1.在省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3.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
4.上年度产品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或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