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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六)建设经费管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经费要由县级财政、文化部门统一建立专项帐户,逐一建帐、单独核算、统一管理。严禁以工作经费等形式挤占建设经费,专项经费严禁挪作他用。尚未纳入专户管理的经费要尽快纳入。
  合理安排经费,在保证文化站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图书、服装道具、办公用品、音响器材的购置所需,确保建成后可立即投入使用。
  (七)文化站管理与使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投入是国家给文化事业的投入,应确保其长期为群众文化服务的性质。各区县要积极创新文化站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县国资部门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文化部门具体行使管理权,乡镇文化站使用,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离,互相监督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群众文化服务功能。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附后)。
  (二)明确工作责任。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实行市级统筹,各区、县政府是具体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一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配套经费,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人员、时间和其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综合文化站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附件:遂宁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遂宁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胡家正 副市长
  副组长:
  唐亚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辉国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韩 麟 市文化局副局长
  姚昌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柯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兴运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杜云志 市国土局副局长
  邓 云 市规划局副局长
  衡 准 市规划与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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