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经费管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经费要由县级财政、文化部门统一建立专项帐户,逐一建帐、单独核算、统一管理。严禁以工作经费等形式挤占建设经费,专项经费严禁挪作他用。尚未纳入专户管理的经费要尽快纳入。
合理安排经费,在保证文化站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图书、服装道具、办公用品、音响器材的购置所需,确保建成后可立即投入使用。
(七)文化站管理与使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投入是国家给文化事业的投入,应确保其长期为群众文化服务的性质。各区县要积极创新文化站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县国资部门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文化部门具体行使管理权,乡镇文化站使用,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离,互相监督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群众文化服务功能。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附后)。
(二)明确工作责任。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实行市级统筹,各区、县政府是具体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一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配套经费,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人员、时间和其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综合文化站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附件:遂宁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遂宁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胡家正 副市长
副组长:
唐亚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辉国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韩 麟 市文化局副局长
姚昌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柯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兴运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杜云志 市国土局副局长
邓 云 市规划局副局长
衡 准 市规划与建设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