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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批复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批复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吉省价经字[2003]15号)
吉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吉林市出租车经营权拍卖底价的请示》(吉市价经字[2003]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数量为320台,经营期限为8年,拍卖底价为每台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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