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
(东建〔2004〕66号)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决定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对我市所有已立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房地产开发行业动态管理。

  实行项目手册制度是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活动进行监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项目手册的实施,可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开发企业按城市规划实施开发,按要求分期投入开发所需资金,进行配套建设;对工程进度是否符合预售条件等进行审核,防止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