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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规定》、《东莞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东莞市建设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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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东建许补〔   〕  

              
        日,本行政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    
       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材料目录前打“×”的项目。
  请你(单位)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行政机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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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东建许受〔   〕  

              
        日,本行政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    
      所送的(补正)材料,经审查,你(单位)所送的(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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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章)
   

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东建许准〔   〕  

              
  经审查,你(单位)于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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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东建许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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