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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规定》、《东莞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东莞市建设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

  六、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七、准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五十条)

  八、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五十条)

  九、撤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十、注销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七十条)

  十一、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八条)

00001

  

秘密★一年

特 急



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申请人(初审机构):                 
  申请(经办)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接收下列(√)材料目录:
  □1、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材料目录
  □2、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材料目录
  □3、申请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4、
  □5、
  □6、
  申请人(初审机构经办人)       
  接收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建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东建许不受〔   〕  

              
         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   
         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     
            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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