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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通知


  5.8.3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5.8.4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5.9 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9.1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9.2 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9.3 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9.4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9.5 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5.10 禁止以下作业

  5.10.1 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5.10.2 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5.10.3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5.10.4 超时作业。

  5.10.6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5.11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5.11.1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5.11.2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5.11.3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5.11.4 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6 附 则

  6.1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本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生产安全。

  6.2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6.3 本规程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建筑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危险作业部位

 

主要危险

因素

 

作业内容

 

填报人

 

作业人员

 

监护人

 

采样   分析   数据

检测项目

氧含量

 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浓度

检测人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作业开工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符合要求(签名)

作业监护人

现场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

2

连续测定的仪器和人员

3

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

4

呼吸器、梯子、绳缆等抢救器具

5

通风排气情况

6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

7

照明设施

8

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

9

通风设备

10

其它补充措施:

项目经理意见:

 

 

 

 

 

签名:      时间: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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