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东建〔2005〕18号)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4月19日16时,广州市番禺区灵山镇东邦怡丰泡沫胶有限公司在建的3号厂房发生一起墙体坍塌重大伤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20人轻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施工。按设计要求,该工程应先安装钢结构柱网后再进行非承重维护墙体施工,但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在未安装钢结构柱网前就进行围护墙体的施工,而砌筑墙体时又没有采取任何水平支护措施,导致长90米,高10.8米的墙体发生平面外失稳整体倒塌,并牵连厂房两端各约25米长的墙体倒塌。广州市番禺区发生的这起墙体坍塌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训是沉重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认真汲取这起墙体坍塌重大伤亡事故的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要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本镇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危险性较大的各类工程和施工部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认真整治,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切实防止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五一劳动节将至,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按照我局《关于建立重大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备案制度的通知》(东建〔2005〕10号)要求,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备案的规定,五一劳动节期间确需施工的建筑工地,应于节日放假前10日,由施工企业填写《东莞市建筑工地重大节日期间施工备案表》,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所在镇区安监组填写意见,连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节日值班人员安排表等材料一并上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进行备案,经批准后方可于节日期间进行施工。节假日期间市安监站将加强巡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建筑工地一律予以责令暂时停工,记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并上报市建设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