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顿和规范文明施工工作要求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周边除设置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市区或镇中心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的围挡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的围挡不低于1.8米。
2、大门的设置高度要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不宜小于5米。大门内侧应当设置门卫室。大门外侧应当在围挡的醒目位置上悬挂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规模、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单位等内容。
3、围挡设置可采用围墙或围板,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围墙应当采用砖砌24厘米厚墙并做压顶。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砌筑围墙时应当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与墙柱之间距离不大于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当牢固、安全、可靠,外墙面应当抹灰和刷白,并绘制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图案和美术字体。
围板应当砌筑3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护脚作为界线,防止余泥、污水溢出围板外。围板应当采用压型钢板或镀锌钢板,并刷上与周围环境协调的油漆和图案。
(二)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当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警示灯。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应采取砼进行硬地化处理,应当设置洗车场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洗车场和沉淀池应当是用混凝土浇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的宽3米、长5米的矩形场地。
3、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应当浇捣厚度不小于10厘米、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应当浇捣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小于C15的混凝土路面,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5米。其他地面可铺石粉、炉渣或砾石。施工企业应当在工地内空地实施适当的绿化。
4、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距离脚手架外排立杆15厘米处,围绕在建工程应当设置排水明沟。泥浆、污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或经其他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