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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建〔2005〕20号)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清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东莞市违法搭建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东府〔2005〕59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建设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东莞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提升东莞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我市全面开展了“四清理”工作。而在这次清理违法搭建的工作中,规范和整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按照《东莞市违法搭建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进行整顿和规范,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整顿和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镇区规划建设办要将本《工作方案》印发给每一个工地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组织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摸底,提出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本企业所有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彻底的检查并做到及时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阶段: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在五一节后,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坚决进行改造或拆除重建,保证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能够按期达标。

  第三阶段:在9月12日后,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照《工作方案》的整治内容和验收标准,对全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镇区规划建设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月1日后,市清理违法搭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全市“四清理”工作的标准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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