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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的通知


  (一)监理单位不按规定提交监理报告的;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存在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监理报告内容与现场情况存在明显差异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定期质量监理报告(样式)
  监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面积/层数

m2/   层

工程进度

 

所属镇区

 

监督类别

□市站监督  □两级监督  □一级监督

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员

 

本月完成工程量及质量情况评价:

本月质量管理文书收发情况:

本月工程设计变更情况:

本月工程材料进场及检验检测情况:

违反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及处理情况:

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处理情况:

下月工程质量监理工作重点:

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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