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优化内涵,增强实效;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拓展视野,全方位交流合作;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秀、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育科研队伍,完善专家引领下的高水平、高效率的市、区、县、乡、镇、校教育科研工作网络;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实用、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育科研制度,探索具有遂宁特色和超前意识的教育科研工作模式;建设点面结合、新实并重、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育科研体系;产生一批实际效果好、学术水平高、推广价值大的科研成果。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和谐遂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教育科学繁荣发展的新格局,使遂宁教育科研水平再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优秀成果。
四、组织和实施
1. 做好选题工作。申报者根据本通知精神、《课题指南》的要求和选题范围,结合本地区、本学科、本校或本人的实际,确定科研课题,在认真调研、论证后,填写课题申请书。
(1)要进一步深化对教育科研价值的认识,加强领导,为教育科研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积极探索市、区、县、乡、镇和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与评价方式,努力构建长效的教育科研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使我市教育科研文化的内涵不断丰富,影响日益深远,为遂宁教育科研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努力增强课题研究的理论支撑,注重研究方法,善于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以提高研究的学术水平。 加强对世界先进教育理论和我国优秀教育传统的学习和研究,密切关注国内外的成功教育经验,并认真加以研究和借鉴。大力加强与上级教育学会、市、区(县)教育科研机构和本市大专院校的联系,充分利用其学术资源,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别要发挥遂宁的地域和人文优势,在与省内外的学术交流合作上取得更大突破。
(3)密切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前沿问题,鼓励选择遂宁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真实性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和今后遂宁教育内涵发展的七大方略(即强队伍,精管理,优质量,兴科研,重人文,创特色,铸品牌)展开深入研究。同时鼓励研究者结合本校(或本单位)和自身工作实际将较大问题分解为若干阶段开展研究,以便于在较短周期内完成课题。为此,鼓励跨部门、跨学校、跨学科的合作性研究,鼓励个人研究,鼓励在原有研究基础上的深入性、拓展性研究,鼓励研究方式和方法的创新。
(4)充分发挥学会组织结构的优势,把有较强科研能力,同时又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行政领导、一线教师吸收到科研项目中来,和有关专家相结合,形成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际经验的科研队伍,突出以校为本、以人为本。产生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科研型学校和科研型校长、教师。各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尤其要注意密切联系本校实际,从真实的问题出发,倡导扎实的调查研究与行动研究,切实推动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进而为其他学校提供可资借鉴的朴实经验。
(5)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创设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教育科研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着力提高研究质量,加强创新性研究,杜绝剽窃行为、弄虚作假和低水平重复,做到以诚取信、以质取胜,力争多出精品力作。
2. 做好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申报工作应按照市教育局遂教办[2007]81号文件附件1《遂宁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下列条款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多年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有参加教育科研的经历;
3.能够筹措经费和获得必要的研究条件;
4.能够切实承担起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以所在地区或单位教育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遂宁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七份。
2.《申请书》须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申请书所填写内容、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条件、课题研究时间、研究条件以及单位所承担课题的管理工作等审核同意,再报申请人所属的遂宁市教育学会各分会或学科专委会审核,最后经遂宁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秘书处审核、会长或副会长审批。
3.由遂宁市教育学会理事或区、县教育学会分会、学科专委会以及区、县教科所(教研室)组织或推荐申报的具备条件的课题,经过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向遂宁市教育学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