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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抓紧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工作,将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力总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二)整治重点。整治的重点行业是28类实行市场准入工作的食品;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重点产品是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重点对象是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内容是企业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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