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探索建立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景宁县食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重点科学地进行抽检。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有关地方分别发布准确的食品质量安全警告或警示。被警告或警示地方的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本辖区内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经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
3、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计生等部门共享基层监督网的信息,共同做好监督员培训的工作,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维权的作用,构建“食品行业自律网”。各级政府要大力培育和扶持食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引导力度,帮助各个行业组建好协会组织。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质检部门、经贸部门负责牵头组建食品加工行业协会;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建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卫生部门负责牵头组建餐饮行业协会。各食品行业协会要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积极开展活动,使每个成员单位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信息载体的建设,要在政府的电子政务网中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经贸、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检测、监督检查信息要及时相互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要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05年7月前制定《景宁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规定》,明确责职,落实责任。
(六)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宣传信用良好企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宣传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选择肉类、粮食、儿童食品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七)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专项整治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景宁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2005年开展全县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专项整治工作,对开展创建“放心菜市场工程”进行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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