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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因此,惠州市容量控制系数A值取3.64。某种污染物Csi的平均浓度限值按:生态市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污染指数不超过60(年平均),折合成年平均浓度值,SO2为0.05 mg/m3、NO2为0.048 mg/m3、PM10为0.052 mg/m3取值。
  由于惠州市无清洁对照点,但鉴于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因此本底浓度均按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三分之一确定。对于PM10另外再考虑了裸土率和扬尘率的影响。
  惠州市全市面积11158 Km2,其中东部山区有惠东白盆珠市级自然保护区,北部山区有龙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博罗象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惠城区惠州城市绿岛生态区(西湖风景区),面积共6500Km2左右,属于生态敏感区。
  由于A值法是假设污染源平均分布、污染物均匀混合后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而惠州市全市面积11158Km2中有6500Km2属于不能布置污染源的区域。因此,惠州市的环境容量以4658Km2计。
  经测算,惠州市在满足生态市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下的环境容量如表3-1所示。

  表3-1 惠州市大气环境容量

全市总面积(Km2容量计算面积(Km2
111584658


  值得注意的是,A值法是假设污染源平均分布、污染物均匀混合后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因此并不是算出多少就可以排多少,它只是作为总量控制的一个参考值。因为对于每个污染源,它要满足达标排放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对于环境质量,它要满足各功能区均需达到对应的环境质量的要求。
  经大气环境容量计算,惠州市二氧化硫还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33万吨/年以下。
  各县、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表见表3-2。

  表3-2 各县、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表(吨/年)

县(区)现状值2010年计划值
惠城区2483.985000
惠阳区1189.683500
博罗县2126.643500
惠东县878.583300
龙门县513.53000
大亚湾区276.7215000
全市7969.1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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