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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景宁库区移民第二动迁(水平)年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景宁库区移民第二动迁(水平)年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库区第二水平年移民动迁安置任务计划的通知》(丽政发〔2005〕29号)精神,结合我县滩坑水电站移民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下达滩坑水电站景宁库区移民第二动迁(水平)年动迁安置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6年8月底前,完成移民动迁7710人。其中县内安置540人(有土安置点计划安排在澄照和九龙),县外市内安置4760人,市外安置2410人(各乡镇具体动迁计划详见附表)。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县内安置,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与当地农村移民实施同期搬迁。
  请各有关乡镇按此计划认真编制移民动迁安置实施方案,并认真总结第一动迁年移民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同时,要切实加强与安置地沟通协商,狠抓落实,确保移民动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第二动迁(水平)年动迁计划安排表

  

乡镇

动迁数

动迁去向及动迁数

县内

县外市内

市外

鹤溪

150

100

义乌50

外舍

600

莲都410

义乌190

金钟

600

缙云100、莲都180、松阳140

绍兴180

渤海

2020

莲都570、松阳820

义乌150、鄞州320、

奉化160

大顺

1220

180

缙云110、莲都100、遂昌450

绍兴380

陈村

3120

260

莲都540、遂昌500、松阳840

义乌210、绍兴570、

浦江200

合计

7710

540

4760

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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