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县长、副县长分工。调整后的县长、副县长分工如下:
县长 雷萍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审计、监察、人民武装。
主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县长 钟昌明 协助县长领导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府法制、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安、司法行政、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和复建、劳动社会保障、金融、保险、信访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人事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外事办)、财政局、地税局、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党校、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国税局、各金融保险机构。
副县长 李炀德 负责农业(小康建设)、林业、水利水电、扶贫、民政(老区)、气象、防汛防旱。
分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民政局(老区办)、气象局。
联系烟草局(公司)、妇联、残联。
副县长 王叶青 负责计划、物价、粮食、统计、重点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统计局)。
副县长 郭海光 负责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和复建、交通等工作。
分管滩坑办、移民办、复建办、交通局。
副县长 叶金堂 负责工业生产、安全生产、电力、供销、环境保护、鄞景扶贫经济开发区、民族经济开发区、邮政通讯等工作。
分管经贸局(协作办、外贸局、中小企业局)、安监局、电业局、环保局、供销社、鄞景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民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总工会、邮政局、各通讯机构、石油公司、盐业公司。
副县长 柳春华 负责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计划生育、旅游、新闻出版等工作。
分管教育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旅游局。
联系团县委、科协、文联、畲乡报社、档案局、新华书店、老龄委、关工委。
副县长 潘晓泉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等。
分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宗局、政府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