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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一份,一个单位工程公共部分验收填写一份表格。
  2、本表由施工单位记录填写,监理单位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相关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并应在“验收人员签名”栏签字。
  4、公共部分指门厅、楼梯间、通道、地下室、裙楼和屋面等。
  5、公共部分验收有关验收方法、要求和标准可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进行。
  6、墙面实测实量按照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验收,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相应表格记录并附本表后。
  7、“验收情况”栏中,施工单位应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经检查全部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其前面方格中打“√”。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在“存在问题记录”栏中注明清楚,以便于整改及复查。缺项的不作标记。
  8、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查,监理单位核实整改完毕后在“整改情况”栏加意见。
  9、分户验收合格后,相关单位责任人在“验收单位”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表竣工验收备案后由建设单位保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层数/面积

 

建设单位

 

总户数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监理单位

 

分户验收日期

 

内  容

验收情况

户内部分

本工程户内住宅共      户,共验收      户,验收合格      户,存在问题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户。

 

公共部分

 

验收结论

 

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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