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险情村避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灾情村避险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2005年度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点险情村避险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使我县居住在地质灾害险情点的群众尽快脱离危险,早日安居乐业,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百村避险工程。为确保第一期全县6个重点险情村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避险搬迁的总体思路:群众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拉动,自力更生,市场运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我县重点险情村农民群众迁离地质灾害点,向安全地带迁移,加快困难群众的下山脱贫步伐。
二、避险搬迁的原则:①县负责,乡(镇)实施,农户自建的原则;②就近集中有土安置与自主搬迁相结合的原则;③科学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④自力更生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⑤严明纪律,严肃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险情村避险搬迁对象:居住在英川镇榅堆村、茶园村、黄洋口村的黄洋自然村,大地乡大地村的半洋自然村,澄照乡朱排村的底窟自然村,东坑镇何村的平桥自然村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群众。
四、避险搬迁的安置方式和方法:避险搬迁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凡进入移民小区(点)的,以购买宅基地联建或购买套房作为集中安置。鼓励搬迁户跨县、跨乡(镇)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中心村(镇)及县城购建住房(含二手房),实行异地分散安置。
五、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地点:
澄照乡底窟避险村,选址在朱排村的麻竹降。
东坑镇平桥避险村,选址在东坑镇的集镇和松树下小区。
大地乡的半洋避险村,选址在大地乡的大地行政村陈坑自然村。
英川镇的黄洋村、榅堆村、茶园村等避险村,选址在黄洋口下山脱贫点、洪源、杭钢下山脱贫小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