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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新型砌块(砖)墙体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新型砌块(砖)墙体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东建函〔2007〕136号)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后居住建筑外墙和有防水要求的内墙普遍存在的裂、渗问题,逐步消灭墙体施工质量通病,提高工程整体质量,保护业主权益,经研究,现对新型砌块(砖)外墙和防水内墙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新型墙材生产质量要求

  新型墙材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把好墙材质量的源头关。市墙改节能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新墙材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作出处理。

  二、外墙和防水内墙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在施工图中注明外墙和防水内墙设计及构造要求的基本内容:

  (一)设计依据: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砖)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或实心砌块的非承重墙体的设计,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 13-2004)执行。

  2、蒸压泡沫混凝土砖的非承重砖墙的设计,按照广东省标准《非承重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墙体工程技术规程》(DBJ/T15-43-2005)执行。

  3、对于烧结类砖墙的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执行。

  4、非承重砌块(砖)墙体的设计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筑设计要求:

  砌块墙体的拉结、窗台构造、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的做法及构造大样图参照附件一。

  (三)材料:包括墙体材料名称,规格尺寸、强度等级、干体积密度、干燥收缩值、导热系数和相对含水率等技术指标;配套使用的专用砂浆名称,强度等级、稠度、分层度、粘结强度等性能指标。

  (四)当外墙采用新型砌块(砖)等墙体材料时,应按DBJ15-19-2006要求满挂金属网。

  (五)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内隔墙,其楼板面上不低于200mm的墙体,必须使用烧结粉煤灰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禁止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砂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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