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筑业企业领取的《东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停止使用。已进入《东莞市投标人资格名录》而未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
四、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其登记资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个数不足20家的,招标人应当进一步扩大招标范围,接受尚未办理《信用管理手册》但符合招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报名。
(一)符合招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招标公告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企业资质证、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证和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以及法人签署的承诺书,由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承诺书须明确:中标后按规定向市建设局申办企业进莞情况登记,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在签订合同前,企业因自身原因未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愿意接受按自动弃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东府〔2005〕56号文)第
十七条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五、招标人应参照交易中心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的50%进行下浮后,重新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凡投标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投标标书无效。
六、招标工程的中标方式除最低价中标法、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外,增加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
(一)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是以工程预算价按交易中心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的平均下浮率下浮后做中标价,在符合招标条件的有效投标人中直接随机抽取一名作为中标人。
(二)招标人应当按下列原则,在投标会上随机选择中标方式。
1、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项目,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和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
2、一般工程项目,可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
3、对技术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需评标的工程项目,按市建设局制定的统一标准并审查核准后,可采用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指技术标标定后)的抽签定标法和综合评价法(指商务标从最低价开始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