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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市(州)推荐的人选,由市(州)人事局进行审查,报市、州党委、政府审核;省级部门推荐的人选,人事(干部)处应会同有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查,报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同意的人选报省人事厅。

  四、推荐选拔的数量

  人事部给我省下达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标控制数为66名。名额不向各地、各部门分配,也不确定推荐参考名额幅度,各地、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作为我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推荐选拔工作,形成鼓励踏实肯干、勇于创新、多作贡献的良好导向,以促进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二)要坚持标准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推荐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坚持学术、技术水平与经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并以近五年来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突出业绩和贡献必须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公认。

  (三)要增强推荐选拔工作的竞争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各地、各部门要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范围、对象、条件以及推荐程序向基层单位宣传,对推荐人选要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保证推荐的人选确属本地、本部门的优秀人才。

  (四)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需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地区和部门的推荐函一份。

  2.A4纸打印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A3纸打印的《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样表附后)。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获奖证书一致的国家和省(部)级成果项目名称,无个人获奖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3.业绩综合材料(3000字以内)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何种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有何创新,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何种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4.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及效益的证明一套。

  5.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APPMS3.0)”生成的申报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

  (五)各地、各部门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材料务于2006年6月20日前报四川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需要下载《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录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网站主页。

  联系人:四川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  张忠

  联系电话:028- 86763106

  通信地址:成都市东二巷21号

  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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