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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37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中实施。推荐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信息、金融、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要重点推荐选拔在我省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已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并基本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到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未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工作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长期工作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誉,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采取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的方法进行。市、州人事局和省级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的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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