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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安图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安图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复函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吉省价经函字[2003]11号)


安图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确定出租车有偿使用竞标底价的请示》(安政报[2003]1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本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数量为100台,拍卖期限为16年,拍卖底价为每台2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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