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价局、水利局关于调整龙潭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吉市价工字[2003]14号)
龙潭区人民政府:
你区所报《关于农业用水水价调整的函》收悉。根据吉林省物价局、水利厅吉省价工字[2002]8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你区民营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达灌区水价为0.038元/立方米。
二、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水价为0.037元/立方米(小一型水库含新道、蛤蟆河、南沙、
草木沟、双岭子、白家、老跃沟、老少沟、荒沟、龙北等10座)。
三、自流灌区、塘坝水价为0.02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