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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已签合同的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表

  审计企业资产差额定累进收费标准表

项目资产额

审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企业合并、转制、租赁、破产、审计、离任审计

100万元以下

2‰

101-1000万元

0.4‰

1001-5000万元

0.25‰

5001-10000万元

0.12‰

10001以上

0.1‰



  审验企业资本及增资差额定累进收费标准表

项目资产额

差额计费率

100万元以下

2‰(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收)

101-1000万元

0.6‰

1001-5000万元

0.4‰

5001-10000万元

0. 2‰

10001以上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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