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东北师范大学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吉教财字[2003]37号)
东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东师报字[2003]17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收费文件的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新增软件工程、日语(商务)和俄语(商务)3个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9,800元,日语(商务)和俄语(商务)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二、你校要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增项事宜,并将新增专业收费标准报教育部备案。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