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对企事业人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的探索和试点。省人事厅会同省国资委、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大型民营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学习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新形势下人事人才工作的发展趋势,吸取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以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全面发展。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对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事干部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人事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和督促,积极为人事干部参加培训创造条件,确保培训任务的落实。省人事厅负责制定全省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协调指导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完成人事部下达的调训任务,组织实施市(州)人事局长、科长和县(市、区)人事局长、省政府部门人事机构干部的培训。市(州)和县(市、区)人事局负责落实上级调训计划和本地区其他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实施。实行年度培训计划备案制度,市(州)人事局每年年初向省人事厅报送本地区人事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上年培训工作总结。
(二)整合资源,加强基础建设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等施教机构在人事干部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选用体现当代人事人才工作最新理论成果的优秀教材,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改进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坚持把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有机的结合起来。采用现代化手段,拓展培训渠道和方式,大力运用电视、网络等远程培训手段,增强培训效果。
(四)加强人事干部培训管理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干部放到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岗位上;组织开展培训管理者培训,学习和探索人事人才新理论,研究和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管理水平和质量。广大培训教育工作者要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加强宣传,注重沟通,搞好协调,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把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