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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人事编制部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

  (二)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事项。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内部事权、财权、人事权的运行情况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面向本单位职工公开。事权公开主要包括本级人事编制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运行过程;财权公开主要包括本级人事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和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重要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情况等;人事权公开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考核和奖惩、公务员录用等工作运行的依据、程序和结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的重要事项。

  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区分情况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对于不能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承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可靠。重大事项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公布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并再次公布整改结果。

  四、人事编制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形式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要注意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规范有序、节约成本,方便群众、利于监督。根据公开的内容和特点,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

  (一)运用电子网络载体公开。能在网上公开的要及时在网上公开,探索通过网络与公众进行双向信息交流的途径;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应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人事编制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扩大网上人事编制服务项目和范围。

  (二)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在办公场所或方便群众观瞻的地点设置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职责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进行公开。

  (三)推行“一站式服务”。坚持亮牌上岗制度;有许可和服务职能的内部单位,应通过进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办公,或在机关内部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四)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等,适时向媒体发布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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