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1)围绕实现“平安滨州”创建目标,加强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建立统一的社区警务室,落实居住小区门卫值班、巡逻等防范措施,全面提高居住小区的技防、人防和消防水平,不断增强居民的安全感。(2)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3)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4)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对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法律援助。(5)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切实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诚信建设工程,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1)扎实推进“诚信滨州”建设,以打造诚信政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大力提升企业诚信,不断增强个人诚信。出台企业、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管理办法。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基本建立。(2)大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市场)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3)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4)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执法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社会服务承诺、行风评议等高效的社会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窗口”服务行业工作的满意度。
(四)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1)大力弘扬“奋斗、和谐、超越”的新时期滨州精神,深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滨州市文明市民公约》和《滨州市文明市民“十不”守则》,不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做好形势教育队伍和阵地的建设工作,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主题形势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和争当学习型市民活动,举办全民读书节,不断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各街道要创办市民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切实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利益。深入开展爱心捐助、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2)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好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办好群众要求强烈、未成年人欢迎、社会影响大的实事好事,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3)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加大科普投入,抓好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尽快启动建设市科技馆。(4)针对城市文体设施滞后的状况,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引进民资和外地资本,在今后几年重点抓好市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努力把这些设施建成城市标志性建筑,同时在城区出入口显著位置和市内有关场所设立一批大型公益广告和标志性的城市雕塑,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有一定规模的社区要建设小公园、小广场、文体活动设施等居民休闲健身场所。(5)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特色文化,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孙子兵法城、鹤伴山、碣石山和沿海湿地等观光旅游景点开发,打造滨州文化特色的旅游产业。(6)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经营场所实施有效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和黄色音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