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市委办发[2005]20号文的补充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市委办发[2005]20号文的补充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5〕23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6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办发〔2005〕20号)一文中,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列为撤销项目。根据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列为清理范围项目,维持该项目原有做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