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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党校、社科工作部门、大中专学校、社会科学类社团研究人员等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骨干作用。积极配合市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加大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库。努力改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安排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鼓励有理论功底的青年人才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增长才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学术理论水平、政策研究水平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宣传、社科和教育部门要在规划项目申报、社科成果评奖、优秀成果出版资助等方面支持青年学者的研究,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加强人才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社科队伍建设,重视从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在哲学社会科学队伍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严谨治学的学风,注重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社会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促进科学决策、提高人文素质、强化理论修养、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征询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县(区)要抓紧建立社科联组织,通过实行聘任制、聘用制,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办法广揽人才,不断发展壮大社科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保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经费每年逐步增加。拓宽经费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捐赠,鼓励科研机构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合法开展有偿咨询服务。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组织学术交流、协调咨询服务、展示学术成果、体现惠州学术形象的功能要求建设好惠州市社会科学活动基础设施。加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党政机关和科研单位的信息资源,建设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数据库。努力培植和扶持《学习与宣传》、《惠州社会科学界》等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刊物及重点理论栏目,提高办刊、办栏目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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