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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

  三、改革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宏观管理体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组织成立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发挥宏观指导、管理、协调的职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指导政策。社科联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联系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效指导和管理社会科学类社团,使之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要积极适应我市发展需要和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扶持发展新的社科学术团体。各社会科学类社团的主管部门要把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作为本部门总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议程,加强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对科研、科普活动在人、财、物方面要予以支持。教育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二)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县(区)理论规划领导小组要组织好课题规划和实施,在党委宣传部门指导下,充分发挥社科联在课题立项、组织中的积极作用,以课题为中心,以出精品、出人才为目标改革科研组织方式和管理体制,借鉴省的做法,对重大课题探索实行集中立项,并尝试采取公开招标等形式。对市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设立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给予资助。积极探索建立社科成果服务机制,鼓励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组织开展应用研究和咨询服务,发展智力产业。各级学校要以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为重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增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机制。由政府设立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科学制定《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落实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不断加大奖励力度,激励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要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导向功能,鼓励具有时代特点和惠州特色的应用对策研究、原创性理论研究,对于获得国家、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的,可作为选拔市拔尖人才、各级劳动模范、破格晋升职称和记功奖的重要条件。
  (四)积极扩大对外学术交流。要顺应经济文化交融的大趋势,发挥惠州对外开放度较高的优势,探索哲学社会科学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交流合作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办高层次国际学术论坛,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与国际知名学者交流提供平台。创造条件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培养潜力大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出国交流,鼓励市内专家学者在权威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成果,在条件成熟时要扶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类出版物出口,扩大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专家学者的海外影响,增强惠州的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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