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惠市委发〔2005〕23号 2005年10月31日)
1996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教育干部群众,现决定授予惠城区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麦镜儒同志等51人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围绕我市早日建成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的宏伟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惠州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5个)
惠城区人民政府
龙门县人民政府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科技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路局
市劳教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地方税务局
惠州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惠城区小金口镇人民政府
惠城区惠环街道办事处
惠阳区农业局
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惠东县民政局
惠东县建设局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博罗县国土资源局
博罗县农业局
博罗县交通局
龙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龙门县财政局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5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