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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影门票价格的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影门票价格的函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吉省价经函字[2003]34号)


长春长影影视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长影门票价格已试行一年多,反映良好,为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将《关于调整长影门票价格的复函》(吉省价经函字[2002]2号)的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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