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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用邮注册单位最新邮编地址大全》注册收费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用邮注册单位最新邮编地址大全》注册收费的复函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吉省价经函字[2003]35号)
长春市邮政局:
你局《关于发行〈长春市用邮注册单位最新邮编地址大全〉一书及注册收费的请示》([2003]局字第08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
你局与有关出版单位合作进行企事业单位名址注册,同时发行《长春市用邮单位最新邮编地址大全》,应坚持企事业单位自愿的原则,双方签定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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