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局关于加强粮油等商品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吉省价综字[2003]16号)
各市、州物价局、计委、粮食局:
近日,个别地方食用植物油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有的还波及到粮食和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为确保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粮油价格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食用植物油、粮食和肉禽蛋等都是群众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剧烈波动,必然影响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各级物价、计划、粮食部门要认清维护粮油及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食用植物油、粮食和肉禽蛋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二、搞好粮油及主要副食品供应
各级计划、粮食部门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组织好调运,合理安排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加工,千方百计保证粮油和主要副食品供应,力争做到货源充足、品种丰富、质量优良,不断档、不脱销。
三、做好市场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不仅要加强对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和价格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其他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也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物价、计划、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
从10月22日起,各级物价部门对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要每日进行监测(包括节假日)。各市、州物价部门要指定专门科(处)室、专门人员负责报送监测分析数据,于每日10时前报送到省价格监测中心,不得延报、瞒报。请各市、州物价局于10月2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电话(办公室、住宅、手机)报省价格监测中心。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对当前个别地方出现的食用植物油以及粮食、肉禽蛋等商品价格波动问题,要坚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运用政府储备粮油和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充分发挥这些资源在平抑价格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