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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长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长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吉发改价监联字[2005]1117号)


长春师范学院:

  你校《关于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收取标准的请示》(长师院字[2005]52号)收悉。根据运动训练专业在训练和参加运动实践上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投入,从而相对增加教师、教学时数,增加场地、器材和训练设施及训练费用的实际,参照同类专业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收费前要到省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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