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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考务费:文化课考试,每生每科缴纳考务费4元。

  八、凡参加全省统一招生的技工学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招生机构交纳招生费50元。专项用于招生考试题库、评卷、试题印制等考务管理工作。此项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

  九、技工学校应按规定携带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学校等级及所设专业证明,到同级发展和改革委(物价局)申领、变更《收费许可证》。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准购证》,领取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支出按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

  十、本通知自2005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以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技工学校招生经费收支标准的通知》(吉劳技字[1995]8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高级技术学校(高级技工班)学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3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全省技工学校收费标准表

学校等级

1、冶金、电工、电器(维修)、电力、邮电通讯、农机修理、汽车驾驶与维修、烹饪、制冷空调与维修、计算机调试与维修、建筑等专业

2、商业、旅游、餐饮服务、农、林、水、牧、渔、地质、煤炭、纺织等专业

3、计算机操作、石油、化工、医药卫生、木材加工、服装制作等专业

4、数控专业

5、艺术类(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育)专业

普通技工

学校

2200元/生、年

2000元/生、年

2200元/生、年

2700元/生、年

2000元/生、年

省(部)级

重点

2400元/生、年

2200元/生、年

2400元/生、年

2900元/生、年

2200元/生、年

国家重点

2500元/生、年

2300元/生、年

2500元/生、年

3100元/生、年

2300元/生、年

高级技工学校

2700元/生、年

2400元/生、年

2700元/生、年

3200元/生、年

24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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