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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的函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的函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吉发改价格函字[2005]17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的请示(中油吉销营字[2005]210号)收悉。鉴于我省目前加油站已全部实行升付油方式的情况,为便于社会监督,增加成品油零售环节价格的透明度,公平地维护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制定的《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以升为单位销售成品油的价格,必须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按重量单位计量的成品油价格为依据,根据不同条件下密度变化产生的容积变化与重量计价换算关系确定。

  在确定以重量计价以和以容积计价换算关系时,要以上一年同期实际密度为依据,考虑本期油质及温度等变化因素,并将上一周期确定的密度与实际密度数值产生的偏差一并计算后确定下一周期重量计价与容量计价的换算关系。

  二、统一测定密度时间。每天早7:00点-8:00点,中午11:00点-12:00点,两次测定测定密度平均数为当日密度数。每周期最后一天为本周期密度结止日期。

  三、统一变更升付油价格时间。每三个月为以升付油价格的变更周期,每个周期的首月第一日零时为全省加油站统一升付油价格的变更时间。即12月1日零时;3月1日零时;6月1日零时;9月1日零时。

  四、每一周期升付油变更前须向社会公告,并在加油站标示重量价格及容量价格。

  五、以升付油的社会加油站原则上按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测定换算系数执行。

  六、实行备案制度。

  (一)负责提供计重密度的样本站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具有代表性。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应将样本站的名称、座落地点报省发改委和座落区域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样本站和地区公司应将样本站的名称、座落地点报省发改委和座落区域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样本站和地区分公司应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上一周期的计重密度以及相关资料报当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四)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在每一周期具体实施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公布前,应将测定的换算依据及有关资料报省发改委备案。

  附件:1.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

  2.各地样品站明细表

  附件1
  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升和公斤之间换算参数为密度,而密度是随温度随时变化的。加油站以升为单位付油,除了严格遵守国家“计量法”和有关地方法规外,还要科学、准确、合理的确定一个换算密度,从而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确保公平交易。

  二、实施步骤

  1、按地区和周期确定换算密度

  由于密度随温度变化比较明显,结合我省的地理环境和温度变化规律,原则上以温度接近的月份为密度测算周期(12、1、2月为第一周期;3、4、5月第二周期;6、7、8月为第三周期9、10、11月为第四周期),以地区分公司为单位,全年确定各种油品的4个周期换算密度,然后按确定的4个周期换算密度把油品重量价格换算成升价格。

  公式为:单位升价=单位公斤价格×周期换算密度

  2、各市分公司每个季度换算密度的测算过程

  第一步:确定样本站。市直公司及各县公司要选择本区域内有代表性的加油站作为样本,选择样本加油站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各市直公司和县公司选择样本站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区域加油站总数的20%。

  (2)要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进行选择。例如:城镇和乡村;平原和山区;市区内和公路沿线等。

  (3)要根据销量和罐容量的大小进行选择。

  第二步:将本区域内各样本站的各种油品每天计重密度按月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单站月份平均密度ρ1。

  单站月份平均密度ρ1=每天实测计重密度之和/当月总天数

  第三步:按照密度测算周期,将本区域内各样本站的月份平均密度ρ1与周期内各月份加出的总量进行数据加权平均,得出单站周期换算ρ2。

  单站第一周期换算密度ρ2=(12月份加出总量ml*12月份平均密度ρ1+1月份加出总量ml*1月份平均密度ρ1+2月份加出总量ml*2月份平均密度ρ1)/第一周期加出总量(各月份ml之和)。二至四周期类推。

  第四步:将本区域所有样本站的周期换算密度ρ2和周期加出总量进行数据加权,得出本区域所有样本站的周期换算密度,也就是市直及县级公司的周换算密度ρ3。

  市直及县级公司周期换算密度ρ3=(A站周期换算密度ρ2*A站周期加出总量m2+B站周期换算密度ρ2*B站周期加出总量m2+…)/本区域所有样本站周期加出总量

  第五步:各市分公司根据市直及各县公司测算的周期换算密度进行数据加权平均,得出各市分公司各周期换算密度ρ4,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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