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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吉林大学行政法专业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吉林大学行政法专业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吉发改价监联字[2005]1307号)
省自考委:
你委《关于吉林大学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吉考委字[2005]23号)收悉。吉林大学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主考学校,承担着行政法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根据新的开考计划,在实践环节中增加综合技能考核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吉林大学行政法专业自学考试实践环节收费标准为每生510元。此标准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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