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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惠州的实施意见

  27、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法规、规章建设,健全安全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工矿业生产、公共场所和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减灾赈灾工作。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设立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管理机构。制定和定期演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体系,加强协调联动,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公共安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8、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部署与贯彻落实本意见统一起来,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构建和谐惠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认识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新视野、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不断提高构建和谐惠州的能力,全面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集体。继续开展好我市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完善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畅通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的渠道。继续抓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以农村党建、非公经济党建为重点,以城市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突破口,驱动农村、非公、国企、社区和机关党建工作“五大板块”齐头并进,扎实推进固本强基工程。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和谐惠州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和谐。
  29、改进和完善党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身到构建和谐惠州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构建和谐惠州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事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定期上门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定期同群众对话谈心等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较多、矛盾较集中的地方去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继续推进八项民心工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加强和改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积极调动广大群众构建和谐惠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0、加强对构建和谐惠州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和谐惠州建设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区)和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各项工作,从各个方面全方位促进和谐惠州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分类指导,做到有的放矢。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体制机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出实招、创新招、走新路,加强探索,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务求实效,推进惠州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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