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惠州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5〕24号 2005年11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全力构建和谐惠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目标要求
1、构建和谐惠州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有关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经济协调发展机制、民主法治机制、先进文化培育机制、创造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疏导机制、安全保障机制的要求,着眼于建设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我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以科学发展创和谐,以改革创新促和谐,以公平正义求和谐,以文明法治护和谐,以安定有序保和谐,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繁荣、公平、活力、绿色、安康”的惠州。
繁荣,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全市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水平普遍提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公平,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市方略全面推进,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利和发展机会,合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活力,就是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全市人民的创造积极性和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发展后劲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更强。
绿色,就是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理念深入人心,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新风尚,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生态环境优化美化绿化,探索建设绿色生态城市。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循环经济得到大的发展,建设节约型城市工作加快推进。
安康,就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安定有序,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诚信友爱、安居乐业、身心健康。
2、构建和谐惠州的基本要求。第一,必须始终坚持狠抓发展第一要务,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用发展的办法克服和解决社会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实现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和谐惠州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现与维护全市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权益上,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和谐,通过体制创新激发创造动力和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谐创业,和谐兴惠。第五,必须始终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和管理社会水平。第六,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增强社会和谐的精神力量。第七,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和谐惠州、促进惠州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推进经济建设,夯实物质基础